市区11处路口新增或恢复电子警察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因道路施工完毕,相关电子警察恢复使用,同时在部分路口新增了数处电子警察。这11处电子警察即日起投入使用,其中9处拍摄违法左转,2处拍摄不按车道分道行驶,详细情况如下,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留意。 路口违法行为 育才街-东岗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自强路-师范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分时段禁止左转) 工农路-城角街(东口)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自强路-华安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泰华街-合作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联盟路-文苑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新华路-朝霞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平安大街-北人字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青园街-建强路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禁止左转) 槐安路-苑东街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建设大街-南二环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制表:古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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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