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交客运企业从事校车服务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日前,石市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石市将统筹发展农村客运交通,逐步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辐射各乡村”的农村交通网络。并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应统一喷绘校车标牌,鼓励大型公交和客运企业从事校车服务,并适时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 意见提出,新增农村客运线路要经过交通、公安、安监、公路、运管、交警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企业的综合安全评估,客流旺季要对营运车辆进行调剂。农村客运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分片区进行经营管理,严禁个体经营。同时,石市将严格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农村校车管理服务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应统一喷绘校车标牌,鼓励大型公交和客运企业从事校车服务。适时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石市还将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超员载客、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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