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事业
-老年群体越大,养老问题越突出。本报记者李志华摄 本报讯(记者 崔虹 孙会芳)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群体越来越大,“421”家庭越来越多。如何来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问题呢?省政协委员梁清江建议,应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梁清江解释,所谓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这也应该成为今后的主要养老形式。对此,梁清江建议,每个村庄都要建立一个高标准养老中心,既能生活,又能娱乐,并大力宣传养老中心所带来的好处,让老人感到进入养老中心就是一种享受。同时,每个村根据村庄大小、人口多少建立相应规模的养老中心。此外,要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兴办为老年服务的产业。 梁清江建议吸收社会资金,保障养老中心正常运转。他说,“居家养老”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公共服务工作,这就要求政府起主导作用。同时,要鼓励和引进社会资金的投入,大力吸收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大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向居家养老机构捐款、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为农村居家养老发展拓展融资渠道,这就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在此基础上,村委会要制订具体措施经营养老中心,加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等可免费进入养老中心。 “居家养老工作,应以政府为主导。”梁清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实行“居家养老”工程的规划,结合新农村、新社区建设推进对本辖区老年人的分布、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亲友情况等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服务。住建部门要拿出高标准养老中心建设模式;民政部门要提供一些老年人优待政策;卫生部门要组织专家、老医师到养老中心巡回做防病治病检查。要把“居家养老”作为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加以弘扬,使老年人真正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
关键词:养老,服务,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