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开启远程视频“最强”接访模式
据新华社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应用,如今上访都可以“远程”化了。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待了一位江苏宿迁市访民的申诉。当天,最高检还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远程视频接访的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预约申请和接谈程序、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以及功能拓展和宣传引导等内容,将进一步促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厅长穆红玉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对远程视频接访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最高检在不久前与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全面联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目前已有550余个基层检察院实现了四级联通。 “远程视频接访有利于群众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减轻劳累奔波之苦;有利于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会商案情,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促进问题就地解决,逐步实现从走访到视频来访、网上信访的模式转变;有利于上级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答复反馈、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息访,减少越级访、进京访。”穆红玉说。 根据办法,最高检将主要在两种情况下进行视频接访:一是控告申诉事项属于最高检管辖;二是最高检在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回访等工作中需要接谈控告人、申诉人。 控告人、申诉人向最高检进行视频反映诉求,要事先根据便捷原则,向居住地或者原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基层检察院不具备视频接访条件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 省级以下检察院收到预约申请后,要立即进行审查。对于属于最高检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要在收到预约申请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预约申请等材料提交最高检。对于不属于最高检管辖的控告申诉事项,要告知控告人、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表达诉求。 根据办法,最高检审查同意接受预约申请后,将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确定视频接访时间、接访部门、接访工作人员,并由接收控告人、申诉人预约申请的检察院通知当事人。 在接谈控告人、申诉人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控告申诉事项是否符合最高检受理条件提出审查意见,按照规定期限和方式答复控告人、申诉人;对正在审查办理的控告申诉事项,加强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期限和方式将办理结果答复控告人、申诉人;需要继续督办的,通知相关检察院依法办理并做好息诉化解、维稳帮扶工作。 最高检还将对远程视频接访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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