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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15万元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王丽强 2015-03-07 0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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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日前印发《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明确今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从上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意味着参合农民将获更大实惠。

  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2015年我市新农合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110元,较上年增加4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较上年增加60元。其中,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按每参合农民不低于50元提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基金用于特殊病种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按每参合农民约15元计入。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一次性耗材费)及药事服务成本,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2015年按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25-40元计入。

  大病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提取,用于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正常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补偿。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

  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全家通用

  按照框架规定,新农合普通门诊费用补偿范围包括药品费、材料费、医技检查费、治疗费。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原则上补偿比例乡、村两级5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300元,参合家庭成员可通用。

  在具体操作上,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补偿凭证,患者签字认可。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将门诊处方、门诊补偿凭证(收费收据)、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补偿汇总表一并报乡镇合管站进行审核,乡镇经办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市)经办机构复审,通过复审后,县(市)经办机构按审核金额及时拨付。门诊普通疾病的报销应实时结算,参合农民不得累计后参与报销。

  一般住院年最高可补偿15万

  住院补偿是新农合费用补偿中数额最大的一部分。2015年,我市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5万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一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意外伤害补偿及住院二次补偿。

  一般住院补偿方面,市级推荐三套方案供各县(市)区选择。三套方案均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六个层次,按照从乡级到省级以上的顺序,起付线依次提高,补偿比依次降低。其中,方案一中,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低至100元,补偿比高达95%,补偿力度最大。在层次最高的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方面,三套方案都把起付线定为4000元,补偿比同样是40%。

  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上年相比,今年新农合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可有效引导参合农民在县域就医,最大限度发挥新农合基金的补偿作用。(记者 王丽强)

关键词:新农合,住院,补偿,卫计委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