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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半数农村居民年内可享医生签约服务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王丽强 2015-06-11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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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石家庄市将推广驻村医生制度和乡村医生“3+X”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要全部开展试点,年内实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乡镇要达到50%,这是记者6月10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得的消息。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将乡村医生为农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在乡村医生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固定联系。实行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

  2013年7月,我市赞皇、灵寿两县在全省首批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其中,赞皇县签约服务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已签约家庭2.9万户,覆盖人口近12万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地群众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6.2%。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并组织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局)负责同志、乡镇卫生院院长认真学习国家、省对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文件和赞皇县“3+X”服务模式相关资料,把握政策实质,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政策宣讲。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利用2015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机会,对县、乡两级负责人员进行专门政策业务培训。

  在具体操作上,各县(市)区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签约服务工作。一方面是遴选好签约服务的试点乡镇。首先将2014年、2015年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单位纳入2015年签约试点乡镇,再选择基础好、管理规范的乡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做好驻村医生制度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所属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遴选好签约服务的内容。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在合理划分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基础上,把乡村医生能够胜任的项目任务尽量下放给村卫生室承担,并安排相应的项目经费。逐步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转诊等服务内容纳入签约范围。(记者 王丽强)

关键词:医生,医疗,农村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