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诈捐学历造假等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近日,《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正式出台,这也是石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其发布实施标志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系统、有序的组织实施阶段。 石市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石市将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加快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石市还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石市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并完善生产领域信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信用公告、质量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和追溯制度。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信用评价,将企业的信用状况列为办理企业生产许可、食品认证、强制性认证、质量奖励等工作的参考条件。 同时石市将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全国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全面落实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并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及时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加大对偷税、抗税、骗税、逃税等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分包守法诚信建设,规范分包行为,防止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问题。 石市还将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探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以商品条形码为溯源手段的电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品进入电商交易环节。 骗保、诈捐、骗取保障房等失信记录 将纳入信用档案 石市将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救灾、救助、低保、慈善、彩票、婚姻、收养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领域,建立全面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社会保障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各类骗保、诈捐、骗捐、骗取保障房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 石市还将建立完善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评级工作。 石市将把学校虚假宣传、招生作弊、违规授予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违规申报项目、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行为列入教育、科研机构信用档案,把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违规申报课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行为列入教师、科研人员信用档案,作为教师、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申请科研经费、评选表彰的参考条件。把考试作弊、论文抄袭、骗取国家助学贷款、虚假证明等行为列入学生信用档案,作为招生录取、评优、毕业、就业的参考条件。 同时,健全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信用监管,将严重失信和违规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石市还将依托人口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实现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法人和自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退出、网上行为限制、公开曝光等措施。 让信用成为各类准入的门槛 按照规划,石市将大力推动政府部门率先使用信用报告和服务。在许可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资质认定、年检审查、保险费率调整、申请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外部信用评估报告和评估资料等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予以惩戒和约束,特别是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开曝光、市场禁入制度,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记者 冯月静) |
关键词:信用,档案,制度,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