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未获强制认证禁销售
本报讯(记者 田思雨 通讯员 焦强)日前,石家庄市质监局对全市范围内生产、流通领域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内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儿童车用安全座椅)开展监督检查。 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及新增消防产品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及包括火灾报警产品在内的15种消防产品共计16种产品,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据了解,检查中执法人员联合长安区质监局,对北二环国际汽贸园销售的儿童车用安全座椅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销售网点5家,主要检查销售产品是否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及证书与产品型号、规格的一致性等,并向商户宣传了强制性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检查,5家销售网点销售的儿童车用安全座椅均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证书与产品型号、规格均一致,未发现违法行为。对此,质监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惩处力度,促进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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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