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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八百 判了三年还罚了三千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董昌 2015-11-06 12: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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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伙子从街边草地里冲出来摁倒一名路人,说了一番狠话,抢走了800元现金。近日,小伙子杜某因犯抢劫罪获刑三年。

  小伙子杜某,家在河南农村,平日里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一家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家庭条件不太好,他挣的钱除了日常花销外,都用来补贴家用。有一天中午,手头紧张的杜某在工地附近的大街上闲逛,看到街上人很少,一时冲动便动了抢劫的念头。他躲在街边的草地里,寻找目标。没过多长时间,市民刘某走了过来。就在刘某走到这片草地时,杜某迅速冲出来,将刘某摁倒在地。杜某威胁倒地的刘某不准出声。随后,抢走刘某8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1755元的手机。

  但争夺的过程中,刘某趁杜某不注意夺回了手机。慌乱中,初次作案的杜某揣着抢来的800元现金逃离了现场。刘某当即报警。

  5天后,杜某归案,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杜某的家属也积极对被害人刘某进行了赔偿。刘某对初次犯罪的杜某予以原谅。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杜某涉嫌抢劫一案提起公诉。经审理,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 董昌)

关键词:抢劫,报警,获刑

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