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理顺书记员管理机制 提高庭审质量
随着司法公开的推进,庭审直播工作中书记员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如何管理书记员,提升书记员记录速度,发挥书记员积极作用,是法院当前形势下急需解决的问题。经过实践探索,行唐法院摸索出一条比较成熟的经验。 实行书记员单独管理 行唐县法院聘用临时人员中选拔优秀者8名为书记员,每个书记员负责一个数字法庭的开庭记录工作,归法院办公室管理,各庭室无权管理这8名书记员,避免多头管理,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确定书记员职责 书记员只负责所在数字法庭的开庭记录工作,装订卷宗、扫描卷宗、电子归档等工作由承办法官及内勤负责,减轻书记员工作负担,给书记员创造提高记录速度的条件。 重视书记员待遇 书记员实行基础工资加效益的管理办法。书记员的基础工资与其他临时人员的工资一样,效益按记录速度计算,在每分钟100字基础上,每提升10个字,给予适当奖励,并且按时为他们缴纳“三险一金”。以此激励同志们的工作干劲,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加大书记员培训及考核力度 2014年初,该院聘请亚飞速录培训机构培训我院书记员,今年分四次派遣书记员到保定、石家庄等地培训,并且每月一考核,大大提升了记录速度。现在,书记员平均记录速度每分钟160个字,记录正确率达到95%以上,书记员的庭审礼仪、驾驭能力等也有了大大提高,满足了庭审直播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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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