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检察院以涉案财物督察为抓手 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日,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中,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科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特点开展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督察。该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了检察人员办案行为,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动员。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亲自挂帅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分四个阶段针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施行以来的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召开了涉案财物专项督察活动动员大会,组织本次督察所涉及的科室干警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行学习,有针对性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规定的内容逐句逐条进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清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确保活动效果。在活动之初,专项督察小组要求各部门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将办案中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逐案逐笔进行清理,认真填写《涉案财物专项督察备案表》并报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相关部门自查自清的基础上专项督察小组根据《备案表》逐案逐笔进行督察。重点检查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使用高检院的统一文书;是否对收到的物品建账设卡;是否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是否对扣押款项及孳息逐案设立明细账,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时间在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后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等。经检查,共在6个案件中查出11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督察小组发出了《涉案财物专项督察通报》,要求各办案部门认真整改。 三、各部门扎实整改,切实提升办案水平。被通报的相关部门对此次督察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做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其中,案管部门对《通报》迅速落实,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办公室改造成专门的涉案物品保管场所,安装时时监控系统和指纹门禁。为了更好的对物品进行保管,案管部门不仅添置了保险柜、密码箱还安装了存放不规则物品的异形柜和防物品消磁的防磁柜。同时配备了先进的高拍仪,保证了入库和出库物品的绝对完整。同时,为了保证涉案财物工作今后不出问题,督察小组协调相关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涉案财物工作,对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涉案财物交接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郑鹏) |
关键词:涉案财物,抓手,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