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马秀朋 摄
长城网石家庄7月11日讯(马秀朋 记者 刘俐验)7月7日,中共高邑县委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英检察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高邑县检察院学习、向陈英检察长学习。 据了解,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自2011年以来秉承“激情、极致、荣耀”的工作理念,团结和带领全体干警,认真履职、主动作为,2013年至2015年,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石家庄市先进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北省先进检察院;2016年5月16日,高邑县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 2016年6月30日,在河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陈英检察长先后获得“2014年度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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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