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他的“家” 民警们是“爸妈”
民警董晓溪正在陪小崇读书。 2016年5月5日,四川人崇某因在吉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外逃,被石家庄警方抓获。崇某多年前离异,其被抓后,和他居住在一起的一双儿女无人看管。亲戚们也拒绝照顾。民警把其患病的女儿送到福利院,12岁的男孩小崇则一直留在槐底派出所,由民警们照顾。近4个月,买衣服、买零食、带孩子逛公园成了民警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已经把小崇当作自己的孩子了。如今,小崇高了、胖了,性格也越来越活泼。派出所成了他的第二个“家”。 现场 暑假最后一天在派出所过得很开心 昨日10时许,记者在裕华分局槐底派出所接待室见到了12岁的小崇。坐在沙发上的小崇,身穿白色T恤、蓝色短裤、运动鞋,低头皱眉、双手紧紧地交叉在一起。他不太爱说话,但在听到记者询问派出所的叔叔阿姨好不好时,立刻果断地说:“好!”小崇从一边的抽屉里拿出他平时爱看的漫画、故事书。他指着一本名为《智慧背囊》的书小声说,这本书是田阿姨送给他的,他很喜欢。 “见到陌生人,孩子有点紧张。”槐底派出所内勤董晓溪说,刚把小崇接到派出所时,他常常低着头不说话,不与人沟通。几个月来,随着接触的增多,小崇和派出所的民警们已经非常熟悉,性格也开朗了很多。在派出所跑上跑下,还经常帮忙干点力所能及的小活儿。只是见到不认识的人时,会有些拘谨。 和上午状态不同,当日中午小崇见到经常陪伴他的派出所协勤田会卿时,小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明天开学后你就读四年级了,今天是暑假最后一天,咱们出去玩玩。”田会卿和小崇商量好后,两个人去附近的市场逛了一圈,满载而归。“阿姨,给你吃。”小崇拿出自己挑选的零食递给田会卿,田会卿红了眼圈。 讲述 父亲落网后派出所成了男孩的“家” “小崇的父亲崇某是在5月5日被警方抓获的,从那时起小崇就一起来了。”据裕华分局槐底警务站主任张自坡介绍,2015年,崇某在吉林涉嫌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外逃到石家庄。当日上午,槐底派出所接到情报,崇某就在神兴小区。民警反复排查后,在崇某居住的民房内将其抓获。当时,房间里有三个人:崇某和他的一双儿女。考虑崇某离开后,孩子无法独立生活,民警把父子三人一起带到了派出所。 第二天,吉林警方赶到,将崇某带走。他的女儿和儿子则留了下来。张自坡介绍,崇某大女儿的精神有些问题,儿子则年龄较小,正在上三年级。公安机关立刻和石家庄市救助站取得联系,将两个孩子送到了救助站。 “很快我们得到通知,女孩因为精神有问题,符合收留的条件,可以留在救助站。但男孩不符合收留条件。”张自坡说,因为小崇正是上学阶段,在救助站学习十天后,民警将小崇接回了派出所。 小崇此前在东岗路一家民办学校上学,因为无法交学费,很可能面临退学。在民警的努力下,学校同意让小崇继续在该校读书。为了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民警专门和他的老师们进行了沟通,对小崇进行特殊照顾。 上学问题解决了,住宿怎么办?派出所肯定不适合居住,民警于是向辖区内一家宾馆说明情况,宾馆负责人主动为小崇提供了住房。 担当:民警们成了小崇的“临时父母” 为保证孩子的安全,民警们除了正常的工作以外,又多了一项任务:轮流接送小崇上下学、陪伴孩子吃饭睡觉。“近4个月来,孩子已经和我们非常熟悉了。”田会卿说,白天女同事们带孩子,晚上男同事们轮流陪伴他睡觉、给他洗澡。时间长了,孩子和派出所的民警们都非常熟悉了。小崇目前在派出所状况非常好。刚来时,他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不愿与人沟通。时间长了以后,比以前活泼了,也爱说话了,民警和他沟通也顺畅了。 孩子虽然在派出所住得非常好,但有时还是想家。为了让小崇心情好一些,民警经常跟他谈心、聊天,有意识地安排他出去走一走,转一转。出去就餐时也会带着他。商场、公园、动物园更是经常去。小崇现在穿的衣服,也都是民警们买的。马上开学了,民警们还给小崇准备了学习用品。 “有一天,小崇拿了个快递给我说‘阿姨,给你个快递。’他记得几乎所有照顾他的人的名字,愿意找我们聊聊天,说说事。”董晓溪说,最初她只知道这孩子的父亲犯了事,后来听说了一些他父亲和他家里的事,听说了小崇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做饭,在家时常照顾姐姐。作为一个母亲,她从内心愿意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做点什么。负责照顾他的女同事们,不仅仅是送东西,她们的感情付出弥补了孩子感情的缺失,让孩子感受到了母爱。 因为孩子比较小,容易想念亲人。照顾他的女协勤们,看到他不爱说话或者不愿意吃饭的时候,就会主动问小崇想去哪儿玩,想吃什么。“阿姨陪你去”是大家最常说的话。怕他孤单,一位女协勤经常带着自己的孩子陪小崇一起去玩,有了陪伴,小崇也有心去看看花花草草,和小伙伴一起玩一玩过山车,心情明显好起来。自己家孩子的漫画书,也拿来给小崇看。给自己家孩子买好吃的,也给小崇买一份。 “感觉就是自己的孩子,我家第二个孩子。”田会卿说,这孩子善良,懂得回报,懂事。 担心:生活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虽然和孩子相处得很快乐,我们也有一些担心。”董晓溪说,他们担心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担心孩子没有父母在身边,会不会对他的心里造成影响;每当打架斗殴、酒后乱喊乱叫的嫌疑人被押入派出所时,他们也会担心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同时,他们担心如果随便把孩子送走,也不是好的选择。“我们会负责到底,除非孩子能有更好的去处。” 目前,民警们正在与崇某户籍所在地政府联系,并找到了小崇的母亲。但因为其母亲和父亲早已离异,母亲拒绝将小崇接到身边照顾。小崇的祖父母因为年事已高,不能担负起照顾孩子的责任。警方辗转联系到小崇的叔叔,两个叔叔来看望孩子后,也离开了。吉林方面关于崇某的判决情况还没有结果。“现在孩子没人管,我们得管。”张自坡说。目前警方正在多方联系,为小崇的未来寻找更好的生活。 说法 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履行监管或抚养义务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保东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离婚只是结束了夫妻间的婚姻关系,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义务。因为父亲被拘押,母亲作为第一监护人,有责任履行监管或抚养义务。如果未成年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作为监护人。此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果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过孩子父母所在地村委会同意,也是可以的。崇某的女儿因为有精神疾病不能自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年满18周岁,也需要监护人一直进行监护。除非在精神疾病康复后,法律意义上就没有监护义务了。 “如果小崇的母亲拒绝抚养或联系不上。建议联系孩子所在地的村委会,在其他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况下,经村委会同意,也可成为监护人。”梁保东表示,离婚并没有解除或终止作为母亲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母亲负责照顾孩子是最好的选择,建议联系孩子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介入,给小崇最好的安置。 记者手记 “没人管的孩子”让人心疼 父亲被拘押,母亲和亲友拒绝照顾他,小崇成了“没人管的孩子”。如今,12岁的小崇已经在派出所度过了近4个月的时间。没有父亲的陪伴,没有家人的温暖。所幸还有民警叔叔和阿姨,他们主动担负起了照顾他的责任,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他。但是小崇的未来怎么办?大家也很发愁。 试想有多少父母,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奉献一切,去爱那个弱小的生命,付出时间、精力乃至生命;有多少单身父母,以一人之力,独自承担责任,照顾孩子成长;我们无法理解,小崇的母亲为何在这个时候选择躲避。 我们希望小崇的母亲能够在这个时候主动站出来,承担起照顾孩子的义务,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同时,也希望小崇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及时介入,与小崇的母亲和亲友积极协调,多多关心小崇的未来,为孩子找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记者 董世杰 石维) |
关键词:派出所,照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