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石家庄频道欢迎您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石家庄频道 >> 石家庄新闻

石家庄市引进人才补助补贴开始办理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王静 2018-04-27 21:03:5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本报讯(记者 王静)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了解到,针对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中提到的,对我市引进的人才给予房租补助、购房补贴、创业补助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前往人社部门办理。

  《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提到,对我市现代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作为人才绿卡B卡服务对象,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房租补助这样领

  房租补助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的方式,由市人社局每季度发放一次。

  申请:接收单位组织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房租补助申请表》。人才绿卡(B卡)、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接收单位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接收单位对持卡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

  复核发放:市人社局。

  购房补贴这样领

  申请: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人才绿卡(B卡);身份证(或护照)和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本市无住房和无房产交易证明(首次购房证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接收单位对持卡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

  复核:市人社局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房产状况进行核实。

  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拨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

  创业补助这样领

  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自主创办企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市人社局认定后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申请: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等凭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创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机构申请。

  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

  复核发放:市人社局。

关键词:石家庄市,补助,补贴

责任编辑: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