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贫困“两癌”妇女每位救助5000元
近日,石家庄市妇联、石家庄市红十字会联合召开石家庄市贫困“两癌”妇女救助项目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贫困“两癌”妇女救助项目。此项目救助对象为全市23个县(市)区自2013年11月1日起,检查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且在项目执行医疗机构(市妇产医院)手术治疗的贫困妇女患者,项目救助实行一次性现金救助,经审批核准后的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每位救助5000元。 经卫生部门确诊为“两癌”的贫困妇女患者,填写《石家庄市贫困“两癌”妇女救助申请表》,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明、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妇联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妇联把关审核,报市妇联审批。患者在妇产医院手术出院后的相关资料由院方统一汇总后上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核准后拨付救助金。 该项目实行一次性现金救助,同一患者不重复申请此项救助。该项目的救助不影响患者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以及商业保险等方面应得的医疗保障。得到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救助的患者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 根据项目要求,没有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暂时不能申请项目救助。此外,该项目执行医疗机构是市妇产医院,只有在项目执行医疗机构手术治疗的患者才能申请项目救助。(记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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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家庄,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