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法官用爱心执法 老百姓享受司法服务延伸
长城网3月5日讯(宿馨元)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贴近民生、关心百姓,积极落实公正、高效、便利地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该院实行的“案件回访制度”就是亮点工作之一。3月5日下午,法院党组成员韩颖带领“女子法庭”副庭长徐震、法官牛艳梅,对一起闪婚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回访。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原告张红(女),被告王亮(男),两人经朋友介绍,仅仅接触三个月后便于2010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甚至发展到在女方怀孕期间还动手打骂。2013年9月,女方早产生下儿子王小亮,孩子患轻度脑瘫,一直跟随原告生活。产后,女方一度心里抑郁,孩子有轻度脑瘫,男方却对母子不闻不问,致使女方心理底线濒临崩溃。后来,在妇联的帮助下,原告于2013年12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中,王亮表示同意离婚,但要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经过主办法官徐震的多次调解,女方同意抚养孩子,王亮也同意将仅有的共同财产一辆polo汽车给女方,但双方对抚养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经法官多次调解,该案以双方协议离婚告终,儿子由女方抚养,共同财产一辆polo汽车给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 3月5日,法官带着自费购买的奶粉、尿不湿等婴儿用品来到了张红家中,对其子王小亮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对被告履行抚养费等情况进行了回访。张红说:“没想到这个案子能这么快结案,而且被告也如期履行了抚养义务,第一个月的抚养费已经给了,非常感谢桥东法院的法官们!” 徐震副庭长表示,桥东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件的回访,是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做的更深入、更具体,既顺应了群众的期盼,又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了实际成效。同时,体现出桥东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树立了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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