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整合监督力量念好权力“紧箍咒”
今年6月底,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梁某因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的保健品,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但检察机关发现梁某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梁某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能及时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对梁某以罚代刑的线索,源自于“晒”在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的案件信息。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华介绍,经过两年多努力,石家庄市已建成以市检察院为网络中心,覆盖全市23个县(市)区、7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两法衔接”网络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全面衔接。 执法司法实现信息共享 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以罚代刑频繁出现,这是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屡打不绝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已刻不容缓。”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这种工作机制下,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都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 2012年2月,在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明确把“两法衔接”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每年年初由市主管领导与县(市、区)主管领导签订责任状。同时,会议决定建立覆盖全市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的网络平台,当年“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始试运行。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就是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移送案件、办理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侯建华向记者介绍说。 2013年11月1日,随着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市检察机关与全市42个执法系统724个行政执法单位实现执法、司法信息资源共享。 据统计,2013年以来,石家庄市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上传行政处罚案件3913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99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是2009年至2011年三年总和的8.3倍。 案件实时上传全程透明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卫生局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受理此案,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并迅速展开侦查,走完这一过程只用了不到3天时间。 “以往我们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必须要到各个单位实地调阅案卷,这样就很难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石家庄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三处副处长单理明告诉记者,“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通后,他和同事们足不出户,就能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沟通不畅,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仅覆盖了全市所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还实现了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所办理的全部普通程序案件,从线索受理到作出处理决定全程实时上传,使得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变成现实,使得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过程更加透明。 在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录入办案信息的不仅有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是否立案、提请逮捕或转送有管辖权机关等信息,也要在受理后及时录入,接受案件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监督。前不久,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力接到区交警大队负责人通知,告知其将有30余起危险驾驶案件要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其中15起“酒驾”案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石家庄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证据对接的基础上,还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制定执法规范,明确各行业各系统的执法证据标准。目前,该市已有人社、环保、卫生、交通、地税、烟草6个部门与政法机关制定了执法规范。 主动介入破解以罚代刑 有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7489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仅45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案件23013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仅224件。与之伴随的是,各种破坏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害公民权益的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增多。 “查办案件的数量与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不成正比,似乎‘交了罚款就算不违法’,这种尴尬现实降低了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更影响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石家庄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国政说,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已经成为破解以罚代刑等执法怪局、提升执法水平的必然选择。 “今年1至4月,鹿泉市行政执法机关共移交公安机关55起案件,同比增长83%。之前并不是没有案件,更多的是有案不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鹿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广生表示,针对从未登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信息的鹿泉市安监局,他们调阅了其去年至今的全部案卷,现正对其中5起事故案件进行监督审查。 今年年初,高邑县检察院在信息共享平台上获悉质检部门查获6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后,主动介入,引导质检部门将收集、固定的证据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从而顺利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悉,这6起案件查办后,高邑县菜市场上的“毒豆芽”销声匿迹。 “此前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存在证据上的不衔接,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出于地方保护、部门利益驱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甚至充当‘保护伞’。”侯建华表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促成了政法委、综治委协调推动、检察机关牵头负责、各行政执法单位合作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共同发现问题、共同追纪问责的强大合力,真正念好了权力“紧箍咒”。本报记者马竞本报见习记者周宵鹏 |
关键词:监督,权力,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