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出台“四不准”为低保工作立规
长城网石家庄8月9日讯(丁永青 记者 郭晶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肃低保纪律,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日前,新乐市民政局出台新规,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城乡低保上必须严格遵守“城乡低保四个不准”要求,即不准以“无指标”为由拒收群众的低保申请、不准索要收受救助对象任何财物、不准代管救助对象的银行折(卡)、不准弄虚作假违规骗保。 为确保规定得到落实,该市将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和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市低保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市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为打造“阳光低保工程”,该市还召开了全市社会救助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邀请石家庄市检察院宣讲团对全市乡镇、街道、村(居)共计240余名基层民政专干进行了培训,夯实了基层民政干部的思想根基,提高了执行政策能力。出台了《城乡低保管理办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开展了违规低保专项整治,积极协调市纪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最低生活保障违规问题的推进方案》。通过入户调查、公开评议,已经对71户进行了整改。 |
关键词:低保工作,规范,四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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