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元办张水育卡仅用两次店家跑路了
-范女士在这家水育中心办了2000元的卡。 -店里空无一人。 □文/图本报记者 董昌 通讯员 郭慧敏 刘冉 最近范女士有件烦心事,她给儿子办了张两千元的水育卡,可刚用了两次,那家水育中心突然人去楼空。门店突然“消失”,工商部门找不到店主无法帮消费者维权,公安部门又有严格立案标准,消费者维权存在着法律盲点。律师提议为商户设立信用等级机制,并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进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卡仅用两次店就关门了 范女士是工薪族,刚满一周的儿子一直有游泳的习惯。去年11月10日,她在离家不远的建设南大街与东岗路附近“超级宝贝水育中心”花了两千元办了一张水育卡,一年内顾客可带孩子到店游泳、洗澡100次。 范女士说,如果不办预付卡,一次要花五六十元,办了卡20元一次确实挺便宜,并且离家比较近。“我实地到那家店参观过,规模挺大,便办了卡。”范女士说,办卡后家里老人带着儿子去游过两次,后来孩子感冒便没再去。12月上旬,范女士又准备带儿子去时,提前给店里预约,服务人员告知,正在维护管道无法使用,“还向我保障圣诞节后升级完成,便可以接待顾客。” 元旦假期,范女士再次拨打这家水育中心的预约电话时,电话停机了。“第二天我和爱人来到那家店发现,店内已经人去楼空。”范女士说,根据门上纸条提示,他们找遍了育才街与体育大街附近所有门脸也没有找到这家水育中心的新店。范女士无奈报警。 1月12日,记者来到这家水育中心,大门紧闭,屋内一片狼藉,附近居民也没有这家店老板的信息,还说有不少顾客过来找过。 随即,记者向裕华区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一名高姓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接到举报,调查发现,这家水育中心负责人的电话停机了,“找不到负责人,就没法调解纠纷,所以只能建议消费者报警。” 九成受访者办过预付卡 持预付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消费。因为这些预付卡往往都有一定额度的打折优惠,因此客户也乐意掏钱买卡,但是这看似买卖双方双赢的好事,其实却隐含着消费风险。 昨日,记者街头拦截采访了20名市民,其中18名市民都购买过类似性质的预付卡,只有两名市民在办理预付卡后有过类似“人去楼空”的遭遇。市民李先生说,他曾经办过一张洗车卡,用了五次后,再去洗车,却发现这家洗车店已经换了名,“损失了不足百元。”市民王女士办过一张美发卡,半年后这家店突然撤了,卡里还剩着的五百多元也无处消费。 设专项信用档案引入第三方担保 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供被投诉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工商部门又无法找到被投诉人时,消费者协会便无法调解消费者与被投诉人之间的纠纷,所以消费者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是,公安部门对于涉嫌诈骗的案件,又存在着立案标准。如果涉案金额不足七千元,无法立案。 这不难看出,防范和处置预付卡不兑现的信用风险存在着维权的难点和法律盲点。先付款后消费的形式使消费者处在被动地位,并且预付卡发售涉及多个民生行业,是向不特定人群发售,单个数额并不大,出了纠纷处理起来很难。 另外,据工商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此类预付卡发售方“消失”的案件,年底最为集中。该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实在需要购买预付卡,最好购买面值较小的。另外,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查看并记录门店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名字、发证机关等,一旦遇到问题可以跟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尽快挽回损失。 对此,石家庄市新华凯佳法律事务所副主任张少辉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余额属发售经营主体应当承担的债务,其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给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和监管,以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可在使用预付卡发售书面协议中,指导引入履行债务的第三方担保条款,担保方是对预付卡发售方不能履行以预付卡余额形式存在的到期债务而进行的担保。”张少辉建议,工商部门还可以对预付卡发售主体建立专项信用档案,让市民放心消费。 |
关键词:预付卡,消费者,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