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五“四风”典型案件
近日,石家庄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四风”突出问题,现将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行唐县独羊岗乡中校长樊新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0月,樊新国以能更好地开展学校工作为由,采取变通票据的方式,违规为学校班子成员发放电话费补贴。樊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车队司机邢强公车私用、车队队长耿进栓管理不严问题。2015年1月,邢强擅自动用单位公务用车到市二中南校区接朋友孩子放学,车队队长耿进栓对单位司机和车辆管理松懈,负有领导责任。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耿进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鹿泉区郑村原党支部书记葛文生在娱乐场所接受色情服务问题。2014年6月,时任郑村党支部书记葛文生,在为村民协调事情之后,接受答谢宴请,并到娱乐场所接受色情服务。葛文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栾城区段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杨国文、村委会主任杨会文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7月,杨国文、杨会文违反规定安排村报账员虚开购物发票,套支村集体资金4200元,用于偿还村干部因防火、修村供水管道加班用餐所欠饭费。杨国文、杨会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正定县孔村村委会主任王建国骗取国家财政补贴问题。2013年10月,秋季农机深松工作结束后,负责此项工作的王建国在农机手没有完成全部深松任务的情况下,伙同6名村干部、1名村民代表弄虚作假虚报625亩深松亩数,骗取财政补贴15625元用于结算该村招待费和发放奖金补贴支出。王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端午节将至,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观念,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端午”假期前后这一敏感时期,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公款购物购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张旗鼓、持之以恒地查处“四风”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在全市上下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
关键词:四风,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