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地名委员会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现状和发展规划,通过市地名委员会专家组论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市民政局审核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对以下城区部分街路予以命名更名。根据国家有关地名法规,在机关行文、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宣传、图书出版、户籍管理、工商注册及广告审批、房地产登记等环节使用地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政府批准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和简化。对违反地名管理法规,擅自命名更名地名和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非标准名称的,一律视为非法地名,不予承认,并依法予以取缔。 1、石获南路(自西二环北路至桥西区与鹿泉区交界处)更名为新华路。更名后的新华路,东起车辆厂前街,西至桥西区与鹿泉区交界处。与新华路一线的鹿泉区内路段保持原有名称不变。 2、石获北路(自西二环北路至新华区与鹿泉区交界处)更名为和平西路。更名后的和平西路,东起京广铁路,西至新华区与鹿泉区交界处。与和平西路一线的鹿泉区内路段保持原有名称不变。 3、石津路沿藁城区内的307国道路段延伸命名至藁城区与晋州市交界处。延伸命名后的石津路,西起东二环北路,东至藁城区与晋州市交界处。考虑到石津路较长,以新京港澳高速为界,高速公路以西为石津西路,以东为石津东路。 4、和平东路向东延伸命名至石津路交汇处。 5、红旗大街延伸命名至鹿泉区与元氏县交界处。 6、胜利南街向南延伸命名至栾城区与元氏县交界处。 7、石清路延伸命名,沿301省道向西北延伸至232省道(南北向)交汇处。 8、天山大街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路段更名为天山南大街,南至栾城区内太阳城;以北路段命名为天山北大街,北至滹沱河南岸。 9、昆仑大街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路段更名为昆仑南大街,南至栾城区内;以北路段命名为昆仑北大街,北至滹沱河南岸。 10、燕山大街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路段更名为燕山南大街,南至南三环;以北路段命名为燕山北大街,北至滹沱河南岸。 11、黄山街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路段更名为黄山南街,南至南乐村;以北路段命名为黄山北街,北至滹沱河南岸。 12、太行大街以石德铁路为界,以南路段更名为太行南大街,南至栾城区内的石栾大街;以北路段命名为太行北大街,向北穿越正定新区至空港工业园区的京石客运专线。 13、南二环西延,从西二环南路至上庄大街(井赞公路),命名为玉泉路。 14、南二环东延,与现有信工路形成一线,延伸命名为信工路,西起东二环南路,东至新京港澳高速,与藁城区内的兴华路相接。 以上标准名称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生效。 2015年9月11日 石地名委公告〔2015〕5号 |
关键词:公告,地名,规划,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