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改建70万座农村厕所 消除连茅圈
C补助资金按进度拨付 《实施方案》提出,每改造1座“连茅圈”,省、市、县共补助500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按每座300元安排,并根据建设进度、完成情况、建设质量等因素实施奖补。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市)级每座补助不低于100元,不足部分由县(市)筹集。 省级“连茅圈”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采取以县为单位、由县(市)提升办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4月底前根据改造任务拨付补助资金的40%;8月底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的50%;12月底前根据项目完工情况和建设质量,拨付剩余10%的补助资金。 县(市)“连茅圈”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补助政策、补助数额、使用方向等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市、县(市)两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和驻村工作组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全市368个省级重点村厕所改建任务,参照中央财政农村改厕项目每座补助500元的政策,每改建1座厕所,省、市、县共补助500元,并根据建设进度、完工情况、建设质量等因素实施奖补。2012年、2013年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和2013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厕所改建任务,每改建1座厕所省、市、县共补助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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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