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和申请程序在公开、公正、公平环境下进行,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理顺建管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3〕2号,赵县住房保障部门对下列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人群资格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接受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于2014年5月21日前向赵县住房保障部门反应。
举报电话:80769168
附:赵县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赵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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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示 申请 资格 住房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