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居民就近或上网即可办理生育证件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申领《光荣证》,病残儿和成人伤残将照顾再生育,居民就近或网上即可办理生育证件……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6月1日起,石市《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生育证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规定》对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病残儿和成人伤残照顾再生育等相关证件办理程序、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 1.双方均为初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2.双方或者一方为再婚,且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 3.已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的。 应提交的证件证材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乡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已怀孕证明。双方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此外,双方或者一方为再婚的,提交再婚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已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提交子女死亡证明或者经法院判决的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女方为流动人口的还应当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签发的国家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且没有管理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可以实行承诺制方式办理,填写《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承诺书》。 需说明的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石市行政区域的,可以采取方便、就近的原则,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也可以通过《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此凭证与便民服务大厅签发的《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夫妻双方户籍都不在我市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口,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免费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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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上,办理,生育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