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帮扶矫正专项资金
长城网石家庄7月11日讯 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从“教育、感化、挽救”角度出发,着力于未成年人帮扶矫正工作的新探索,创新建立了“企业监督考察矫治、阳光起点心理辅导、义工服务认同教育”特色帮扶矫正机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归正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保障帮护矫正涉案未成年人创新工作深入有力进行,形成长效帮教机制,使更多涉案未成年人受益,该院专门向新乐市人民政府申请每年设立帮扶矫正涉案未成年人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解决矫正对象的教育培训费、保险费、考核奖惩费及矫正专职工作者帮扶费等费用。新乐市人民政府对帮扶矫正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该项申请已获批复,并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 为切实提高帮扶矫正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帮扶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帮扶矫正未成年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账户管理,监督管理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有效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强大正能量。(陈莉娜) |
关键词:未成年人,帮扶矫正,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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