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本报讯(记者戴丽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工作已于近日全面展开。预计明年6月底前,全市市县乡将全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我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施范围包括:市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或单位。 各级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需要完成五项任务,包括梳理部门行政职权、确定部门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相关制度机制。 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即,对本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过程中,对原有行政审批“三类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规范,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类别;对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行政职权的合法性。 确定部门行政职权,即,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各部门实际, (下转第二版) |
关键词:权力,清单,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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