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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共保障房今起可申请互换 需满足5个条件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25 08:4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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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换遵循自主自愿、互不经济补偿等原则,每家每年只允许换房一次

  河北新闻网4月2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建)省会公共保障房租住家庭将可申请房屋互换了。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25日起,想换房的被保障家庭可登录石房网或到保障房管理一站式服务大厅发布换房信息。6月3日起,确定换房的公共保障房租住家庭,可按照规定,到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区住房保障局提交换房申请表。

  石家庄市自2008年实行保障房实物配租以来,目前共分配保障房1.6万余套,预计到今年底将达到3万套左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随着保障房数量增加和分布区域扩大,部分保障家庭因特殊原因,提出了调换居住位置的要求。为此,石市住房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出发点出台通知,明确石市公共保障房房屋互换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内容。

  公共保障房互换遵循保障家庭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想换房的被保障家庭须满足5个条件: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且在合同小区租住6个月以上。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只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并按时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换房家庭需提供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大病及其他特殊情况等需要换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石市部分保障房小区市场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谈安小区、名都花园、仁华家园14元/㎡·月,安苑小区10元/㎡·月,民华家园12元/㎡·月,建华家园13元/㎡·月,秀河家园6元/㎡·月,秀玉家园6.5元/㎡·月。

关键词:保障房|互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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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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