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动四结合”调处社会矛盾
石家庄日报讯(韩存瑞康绍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赵县司法行政系统采取“四主动四结合”方式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收到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涉及婚姻家庭、赡养、邻里、宅基地、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329件,调解成功322件,成功率为98%。 在全县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小至邻里纠纷,大至群体性纠纷进行梳理登记,制定调解预案,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上门调解与流动化解相结合。基层调解员将调解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主动沟通,加强与县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结合实际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 |
关键词:社会矛盾,人民调解,群众路线 |
责任编辑:田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