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我区召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区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智临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吕智临要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认真按照普查方案和流程开展工作,实行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区报社、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贴近跟踪、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从而取得广大群众对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会议对经济普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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