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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区级职权目录

来源: 石家庄矿区网 作者: 2014-06-16 15:28:40

 

井陉矿区区级职权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  部门 备注
01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审批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民政局  
02 居民地(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 其他 《河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冀政[1986]69号)第三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民政局  
03 殡仪馆、火葬厂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适时公开 不收费 民政局  
04 防空警报试鸣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报纸、电台、宣传栏 全区 警报试鸣前一周 不收费 人防办  
05 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实施计划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八条 不公开 不收费 人防办  
06 建设工程抗震设 防要求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公示栏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科技局  
07 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 行政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公示栏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科技局  
08 责令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安监局  
09 制定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安监局  
10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其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卫生局  
11 制定实施传染病防治规划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卫生局  
12 制定实施儿童计划免疫规划 其他 《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1989年12月2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3日人大常委会公告12号公布)第四条、第五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目标,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计划免疫协调小组,协调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免疫协调小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卫生局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 其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卫生局  
14 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 其他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6号)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网络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卫生局  
15 二胎审批 行政许可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公开栏 全区 一年 不收费 计生局  
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条例》 公开栏 全区 一年 不收费 计生局  
1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发放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条例》 公开栏 全区 一年 不收费 计生局  
18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公开栏 全区 随时公开 条例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 计生局  
19 全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三等功、嘉奖奖励 其他 《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人社局  
20 公务员辞退 其他 《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1997提1月12日省政府颁布)第十五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人社局  
21 营以下军转干部安置 其他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政办法》(中发[2001]3号)第四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人社局  
22 乡(镇)域规划审批 非行政审批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住建局  
23 建制镇总体规划审批 非行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住建局  
24 城市详细规划审批 非行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住建局  
25 村庄建设规划审批 非行政审批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住建局  
26 集镇建设规划审批 非行政审批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  文件 社会公开 长期公开 不收费 住建局  
27 林木采伐许可证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网络 面向社会 长期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北省育林基金收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育林基金收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二项:集体和个人的育林基金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5%计征 林业局  
2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网络 面向社会 长期 不收费 林业局  
29 木材运输行政许可证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网络 面向社会 长期 不收费 林业局  
30 森林植被检疫行政许可证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网络 面向社会 长期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局河北省林业局文件关于转发从新修订的《国内森林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调运检疫按货值的0.8%,产地检疫按货值的0.4%;木材按货值的0.2%。 林业局  
31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网络 面向社会 长期 不收费 林业局  
32 决定政府预算预备费动用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财政局  
33 编制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财政局  
34 编制区级预决算草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财政局  
35 组织区政府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财政局  
36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备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九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监察局  
37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备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监察局  
38 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备案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监察局  
39 重要监察决定建议同意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四条 文件 内部公开 随时公开 不收费 监察局  
40 决定监察人员的回避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文件 内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收费 监察局  
41 取水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牧局  
42 防疫条件合格证 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二条 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牧局  
43 农机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开栏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农牧局  
44 音响制品零售设立与变更 行政职权事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23项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45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或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住所、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项目的变更 行政职权事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件》(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七条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46 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 行政职权事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47 除省直及宗教内容外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图书类)的审批 行政职权事项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内容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48 印刷企业包装装潢的设立与变更 行政职权事项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委托县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包装装潢印刷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石文广新[2013]27号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49 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变更事项的审批 行政职权事项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及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市文新[2010]61号),下放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50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行政职权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7、8条 公开栏 全区 10天 不收费 文广新局  
5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 公开栏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长期
公开
不收费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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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开,行政,职权

责任编辑:田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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