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周宵鹏法制网通讯员丁力辛 5月30日清晨4时20分,六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前,30多名法院干警列队完毕、整装待发。 当天是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的“集中执行日”,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业务庭法官与法警分成几个小组后出发奔向各地。 2012年6月起,晋州法院执行案件开始实行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由执行人员按片包案进行分散执行,难以执行的“骨头案”由法院组织集中执行,每周组织一次。两年的时间里,晋州法院已组织143次集中执行,共执结执行积案1227件。 “夏天是早上4点半出发,冬天是早上5点半出发,去晚了找不到人” ,晋州法院院长纪兰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执行的案件基本都在农村,由于农村生活作息习惯,集中执行日时他们必须早点出发。 5点50分,在槐树镇南张里村,听闻到执行人员找上门来,被执行人李某越墙逃跑。“在执行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虽然‘扑空’了,但并不白跑,来这么多人、这么多车,不仅是对被执行人的震慑,也是对其家人的教育”,晋州法院执行局局长齐振刚表示,有的被执行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光靠做思想工作不行,还得“吓唬吓唬”,同时,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前两天我院还以拒执罪判了两名被执行人”。 6时15分,几辆警车停在了槐树镇龙泉固村李某家门前。李某是一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纪兰生亲自给他做工作,表示如果经济上确实有困难,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给。李某当下同意与另一方当事人和解,履行判决。 9时20分,在一起离婚案件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分别对男女双方做了安抚工作,以防发生争端,随后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对分割的40多项、100多件财产一一清点确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忙碌,该案执行顺利结束。 在当天的集中执行中,晋州法院收获不小:2件积案执结;1件积案部分履行;2件积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部分履行;1件积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 “执行积案执结了,上访明显减少了”,纪兰生介绍,2012年晋州法院共有25件涉执上访案件,今年截至目前就有2件,并都已化解。 2013年12月,晋州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2月,该院执行局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今年1月,在全市满意度测评中,晋州法院得票第一,被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称号。 “判决再公正,执行不了,出现了‘法律白条’,群众就不满意。执行工作抓上去了,就是抓住了法院工作的‘牛鼻子’!”纪兰生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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