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正是河北省赞皇县隆盛家园小区交房的日子,业主们高高兴兴去领钥匙,却遇到了不少烦心事。在延迟交房违约金、燃气使用等问题上,开发商的规定与购房合同里的约定“对不上号”,业主们着急上火。 两年前,业主贾先生贷款购买了隆盛家园小区一套房产。前些日子,他接到一份来自开发商的《家园入住通知书》,被通知去领新房钥匙。贾先生说,当年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为2013年11月底,房子虽然晚交了半年,也算是要到手了,心里也挺开心。 当他来到售楼处,却被告知,需要缴纳4500元的天然气初装费,当时承诺的小区集中供热也无法兑现。另外,合同中原本约定,交房延迟的违约金若是在30日之内,按照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按日支付,超过30日,则按照房价款的万分之二按日支付,开发商却告知违约金是按首付计算,并非按全部房价款。这让贾先生十分生气,他与其他业主一直为自身权益奔走,却没有讨到任何说法。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隆盛家园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前台接负责电话的,具体情况不清楚,领导去外地开会了,联系不上人。随后,记者联系了赞皇县城建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协调。记者卞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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