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河北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建立三级体系
从省环保厅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172个县(市、区)、30个开发区、238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51437个行政村(居委会)将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农村是环境监管的薄弱地区,对此,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三级网格的划分原则及责任主体。其中,一级网格为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新区)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同级政府;二级网格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任主体为同级政府;三级网格以村(居)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此外,国家级、省级园区独立成为网格,与一级网格同受设区市政府领导;市以下园区或相当于园区的,作为二级网格,受一级网格监管。 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实施意见》对网格的职责、网格运行进行了详细界定,并明确了网格监管,包括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 《实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电力部门要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和供电情况,禁止对这类企业违规供电,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丧失生产能力;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自明年1月起正式运行,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被通报批评。
|
关键词:环境监管,河北,网格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