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别让“广场舞”成为“最扰民之风”
泼粪、鸣枪、放藏獒……为了对抗广场舞,各地奇招频出。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他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住户们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3月31日人民网) 21世纪的广场舞,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不同年龄层次的人肯定,大家都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年轻人和老年人的互动也为广场舞增加了许多的乐趣。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广场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广场文化重要表现形式的广场艺术,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由于城市广场较少,广场舞的空间被严重压缩,甚至占用居住场所,对居民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广场舞作为在现代城市广场发展的产物,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成为了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它一方面反映着城市社区的完善程度,一方面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生活满意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和象征。但是,由于广场舞是一种群众自发的组织,因此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在政府管理方面,承办此类场地一般接触的是城管执法与环保局,基本不需要跟工商局、税务局、文化局等这类职能部门打交道,导致政府对于管理的不全面,一方面职能没有得到很好的行使,一方面在参与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后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得以解决。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的介入,此类经营场地一般都不具有严格的公平性,各个场地地点的确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 “广场舞”这种老少皆宜的运动形式,不仅增加了老人户外活动方式,也给城市增添了一种人文情怀。但是,如果管理不当,好事反而成了坏事,别让健康的“广场舞之风”成为“最扰民之风”。相关部门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相互推诿,正确的引导才能使健康的生活方式维持下去,中老年人需要“老有所乐”,年轻人需要安静的休息环境,两者不应该是冲突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协调,提高居民个人素质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作风,让群众健康娱乐的同时还要有健康安静的休息环境。(李维) |
关键词:广场舞,扰民,休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