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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复核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资格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9 11:2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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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5月19日起,石家庄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全面开展2014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下同)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核工作,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户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据介绍,本次年度复核的范围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且在2014年之前已经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2014年开始实施保障的家庭不在此次复核范围之内。

  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均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营业大厅领取石家庄市2014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也可登录石房网站进行下载。按照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本次年度复核申请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大家提早准备,以免影响继续享受保障。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申请复核家庭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家庭类型等情况发生变化,如实填写变更内容,并及时提交相应变更材料,以免影响租赁补贴或租金缴纳金额。同时,申请复核家庭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上一级监察机构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还可以通报相关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咨询电话:

  长安区:住房保障部门85999356新华区:住房保障部门86952339裕华区:住房保障部门86578228桥东区:住房保障部门85996624桥西区:住房保障部门83050274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85095016。

关键词:石市|低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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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郭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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