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确定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16个农村县(市)2014年度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已经确定,参合农民年住院补偿封顶线均为10万元。新农合补偿工作从1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标准执行。 此次确定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分为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两部分。在住院补偿方面,各县(市)均将参合农民省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确定为4000元,补偿比为4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300元,补偿比为50%。针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确定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从1200元到1800元不等,补偿比都在60%-65%之间。 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层面,井陉、赵县、鹿泉将住院补偿起付线确定为300元,补偿比达到80%,其余县(市)均为起付线400元,补偿比75%;在乡级层面,井陉、无极两县将住院补偿起付线定为100元,补偿比高达95%;其余县(市)均为起付线150元,补偿比85%(赵县为90%)。 在乡村两级门诊统筹补偿方面,除平山乡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为40%外,其余县(市)均为45%;日封顶线栾城、无极、鹿泉确定为25元,其余均为20元。灵寿、平山村级门诊补偿比为45%,其余县(市)为50%;村级门诊补偿日封顶线栾城、鹿泉为20元,其余均为15元。在门诊补偿年封顶线方面,井陉、高邑、赞皇、元氏、赵县、晋州为200元,无极为120元,其余县(市)均为100元。 此外,为增强新农合域外就医的可控性,最大限度使参合农民受益,各县(市)均对新农合患者转诊备案做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井陉、高邑、赵县未转诊备案的不予补偿,其余县(市)分别降低补偿比5%-20%不等。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诊必须按要求进行转诊备案,以免影响新农合费用报销。(记者王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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