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银行被指高息揽储 扰乱金融秩序
涉嫌高息揽储地方商业银行吸储难? 按照央行针对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的规定,以及2012年7月6日下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邯郸银行执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已是国家利率政策的最高上限。 而邯郸银行在定期存款利率最高上限的基础上,再以现金奖励的形式提高利率,这是否有违国家利率政策?对此,中国经济网咨询了相关金融专家。 “按照邯郸银行定期存款现金奖励的比例计算,目前邯郸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达到4.1%,而5年期将达到6.425%,这不符合金融秩序,有高息揽储的嫌疑,是金融监管机构明令禁止的。”专家表示,早在2000年央行就曾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通知规定,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此外,中国经济网调查发现,此现象在河北省域内并非邯郸银行一家。此前,有媒体报道张家口商业银行也以每万元90元的现金奖励招揽储户,但该现象在曝光后被紧急叫停。 对此,专家还表示,目前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揽储压力确实较大,不但需要与四大国有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等优势明显的金融机构抗衡,还要面对余额宝、理财通等新型互联网产品的冲击,再加之民资银行呼之欲出,地方性商业银行压力徒增。所以,地方商行如何抢占更多的客户资源特别是储户资源,变得十分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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