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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对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奖

来源: 石家庄高新区政府网 作者: 2014-06-20 00:27:57

  近日,我区决定对汇金机电和五龙制动两家新近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和100万元的重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我区新出台十项政策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资金、土地、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这十条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支持新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每年筛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帮助这批项目申请国家、省、市相关产业资金支持;未能获得国家、省、市资金的,由区财政资金择优支持,同一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政策同上)

  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从2014起,统一调剂全区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中园”和重点项目建设给予倾斜支持。

  实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对于落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前期手续实行多部门协调联动,变互为前置为同步办理,进一步精简办理程序,压缩办结时间;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幅度标准的,按低限收取。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推广应用。优先推荐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和省、市、区政府采购目录。凡列入目录内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和使用,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区内企业大力推介。

  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活动。对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分别给予10-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100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能力。企业新获授权专利,分别给予2000-2万元资助。企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在国外成功注册商标的给予2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于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00-150万元的资助。对于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

  支持科技金融结合。建设金融超市,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发起设立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企业给予50%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纳税大户企业予以奖励。对年纳税额大于3000万元(含3000万)且年纳税额增速大于30%(含30%),同时未享受高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产业资金支持。

关键词:石家庄|高新区

责任编辑:郭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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